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本公司以2004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05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预计 2004年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总计 总金额 总金额 1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 180000 0 采购原材料 现代液晶显示株式会社 66000 271000 65795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23307 2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277092 销售产品或 现代液晶显示株式会社 30000 389000 28796 商品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9000 9010 3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6000 3064 接受劳务 6310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 310 0 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900 895 4 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450 123 提供劳务 1450 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60 51 40 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36 房租 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 1800 2202 163 担保费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900 2639 800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日本丸红株式会社
    注册地址:日本
    注册资本:1940亿日元
    社长:胜俣宣夫
    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成立于1858年,在电子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原材料配套能力及整合能力,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综合商社。因参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重组改制,日本丸红株式会社于2005年3月2日签署协议,购入并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并将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1名由其指定的人士作为本公司董事(非执行)候选人。
    2、现代液晶显示株式会社
    原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收回持有该公司部分可转换债券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下降至39.11%,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3、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12月收购其26.36%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4、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5、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6、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7、北京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关联董事任职。
    8、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TFT-LCD项目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借款担保额为基数按0.1%-1.34%不等比例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TFT-LCD项目公司收取银行借款担保费。
    9、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
    北京东电实业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4.1%比例股份,该公司亦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评估值为基础,本公司向该公司租赁部分房屋用于解决骨干员工的工作性周转用房和部分单身员工宿舍问题。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依据
    1、交易与劳务:上述关联方均为本公司产品的上、下游配套及相关企业,且与本公司已具有多年的业务配套供应与采购交易关系。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该等交易是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本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本公司产品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均坚持多家配套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产生依赖影响。
    2、房屋租赁:本公司房屋租赁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3、担保费用: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确定,且低于市场交易价格,该等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审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二00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因关联董事回避而可能导致董事会审议表决有效性,董事会仅就该议案进行程序审核,并由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