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情况:
    本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东大支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贴现月利率为2.7‰,期限一年,自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一年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借款根据公司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互保额度8000万元以内的协定,由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担保合同概述:
    2004年4月13日,本公司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州市商业银行平安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市商业银行平安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经营范围:电磁线、高低压架空线、电缆、信息传输线、电子信息产品及机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办理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发来料加工、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进料加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4,000.95万元,负债总额180,659.16万元,净资产36,678.24万元,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6,876.63万元。
    3、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自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
    (3)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
    (4)反担保:根据公司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额度8000万元的协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4、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04年4月1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600万元。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