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14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2003]15号文《关于同意豁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ST天宇”股票义务的函》,同意豁免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受让后累计持有ST天宇46.01%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