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2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包括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加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作出如下决定: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3000万元,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