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5日上午8:30在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表共6 人, 代表股份66,168,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王纪年董事长委托谢世坤董事兼总经理主持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 所江日华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经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四、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87,456, 422.76元,加上经追溯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41,892,586.53元, 扣除经修改 后的2001年中期公积金弥补亏损93,300,446.10元,2001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36,048,563.19元,因出现巨额亏损,董事会拟定200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2年度如实现利润,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九、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十、审议通过选举于海年、李常青为公司独立董事。
    于海年: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李常青: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2万元/年。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的 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2002年继续聘请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的中介机构。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2001年中期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和2001年度 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借款额度及对外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报告》 。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潘峰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赞成:66,168,375股,占到会股东与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州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会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