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登记出席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与代表合计所持有的股权 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二分之一,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再次公告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出席会议资格(不变):
    〈1〉、凡2001年10月11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代表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大会出席证,方可参加会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的审议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9月22日《证券时报》上公司的 《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以 及2001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上公司的补充公告。
    3、会议时间(不变):2001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
    4、会议地点:福州市新店南平路公司会议室(不变)。
    5、会议登记办法:未登记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1年10月22日上午8:00-11:00 到本公司继续办理出席会 议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根据《公司章程》第47条规定,本次公告后,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以2001年10月25日上午出席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与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为准。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