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1月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3号文《关于同意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收到本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同意本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