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4 月26 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朱庆华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68,807,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2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3,2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6,89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2%;反对0 股;弃权1,911,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8%。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公司《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6,89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2%;反对0 股;弃权1,911,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8%。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5,46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4%;反对1,433,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08%;弃权1,911,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8%。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5,46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4%;反对1,433,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08%;弃权1,911,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8%。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关于200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5,46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4%;反对0 股;弃权3,344,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86%。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2006 年度公司贷款和对外担保额度的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5,463,2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4%;反对0 股;弃权3,344,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86%。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继续聘请福建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6,896,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2%;反对0 股;弃权1,911,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78%。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8,8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8,8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计宏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