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5年6月与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了两笔供货合同,为该公司提供油浸式变压器,合同金额合计为¥11,996,172.00元(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玖万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3日,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高新技术园区(南环路5号);法定代表人:王纪年;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等级、型号的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式变压器及互感器等有关电器产品。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产品属于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自身不生产的油浸式变压器产品,故转包给本公司,旨在为电力系统用户提供完整有力的服务与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将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积极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按照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扩大公司主导产品市场以及加强公司间的合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