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监事,并于2005年3月12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委托4人。董事王纪年先生、董事谢世坤先生委托董事长尚衍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董事涂东明先生、独立董事林莘女士分别委托董事朱庆华先生、独立董事于海年先生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以11票全票结果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2004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了《关于200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 25,880,418.75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合计为2,679,772.09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合计为1,339,886.05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099,502.58元。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原材料涨价,加上产销量增加,流动资金比较紧张,为保证资金需要和加快公司发展,董事会决定200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要求,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五、通过了《关于200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合计191,463,958.81元,本年增加数6,243,451.67元,本年减少数10,630,191.18元,年末余额合计187,077,219.30元。
    六、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上述二至六项须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和议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