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年8月25日收到山西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报送的《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41号文批复,中国证监会对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现将《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予以公告。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