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11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