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将注册资本扩增至 30000 万元的决议及该公司的增资扩股说明书,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974.10 万元认 购该公司本次扩募股份总数(19000万股)的10%(每股价格为1.039元)。由于湖南高 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故上述投资属于关联交易。对此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交易方式 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在该项表 决时,关联董事罗丽娜、刘志仁、程鑫、杨新民均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朱开悉 王寿泰 朱泰余    200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