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的十位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2004年6月29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0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芷江侗族自治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元和16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29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芷江县蟒塘溪; 法定代表人:王云林; 注册资本:26,179.73万元;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开发、经营,旅游服务 。
    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持股93.12%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水电开发、经营,旅游服务。截止2003年12月31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481385434.80元,负债总额147815604.09元,净资产333569830.71元,2003年实现营业收入69695890.19元,净利润29626402.86元。
    2、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城步县儒林镇冷水坪村; 法定代表人:伍守华; 注册资本:21100万元;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开发、电力生产、旅游开发、机电设备销售。
    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持股85.78%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404728410.21元,负债总额 219015934.27元,净资产185712475.94元,2003年实现营业收入34240259.03元,净利润4785613.62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1)为2004年 6月30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最高余额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芷江侗族自治县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为2004年 6月30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人民币捌仟万元最高余额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芷江侗族自治县支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预期良好,为满足满足基础建设的需要,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担保人民币41866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0.1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为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为湖南芷江蟒塘溪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