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11日收到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传真形式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于2004年8月8日办理完过户手续,至此股权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由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详见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