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含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