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8日上午9:00在本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人(其中:个人股东8人),所持和代表股份80,230,7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国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表决,大会以80,230,7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输配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预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河南博联律师事务所郭焦生、赵春林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网站)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