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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含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