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2年3月25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马家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风雷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国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状况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149,082.00元,利润总额27,508,581.89元,净利润18,192,029.90元。按净利润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各1,819,202.99元,加上2001年未分配利润33,737,566.5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291,190.50元。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实施以2002年末总股本1293756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6,468,784.40元,剩余利润41,822,406.1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分配预案须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200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