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鑫安集团”)有关股权转让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鑫安集团向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花园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根据鑫安集团与花园集团于2002年11月22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鑫安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28.99%的股份即37,506,012股拟转让给花园集团, 转让价格按照本公司200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97元计算,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8,650,107.16元。在转让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花园集团支付转让总价款的20%给鑫安集团作为预付款,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前所需的审批、信息披露全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花园集团向鑫安集团付清余款,转让价款全部以货币资金支付。本公司及鑫安集团均与花园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若转让成功, 花园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28.99%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鑫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3%的股份即42,698,476股,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鑫安集团 42,698,476股 33 国有法人股 2 花园集团 37,506,012股 28.99 法人股
    本公司无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三、受让方简介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城东路北段388号
    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酒、塑料制品、针纺服装、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材、钢材、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销售;科技开发及信息咨询(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
    截至2002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10.44亿元;净资产为5.34亿元(未经审计)。
    四、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尚需报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履行,有关申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本公司将对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