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于2002年6月21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 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十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2人),实到7 人, 会议由董事长金子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检查的通 知》的要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并对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如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规范运作,以使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