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鑫安)与上海欣晨新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欣晨公司)于近日在上海签署了《全面技术合作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焦作鑫安聘请上海欣晨公司作为其技术顾问单位,全面参与焦作鑫安的技 术规划、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消化及技术人员培训等有关工作,协助焦作鑫 安把好技术关。
    二、在上海设立“焦作鑫安上海科技开发公司(筹)”,委托上海欣晨公司筹备 与监管。
    “焦作鑫安上海科技开发公司”将作为焦作鑫安在上海的窗口,为焦作鑫安扩 大技术与信息来源,同时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主要工作内容为:配合焦作鑫安近 三年企业发展与产品结构调整,做好产品技术配合工作及市场调研工作。
    三、双方的义务:
    上海欣晨公司的义务:
    1、协助焦作鑫安做好企业三年至五年的技术规划工作。
    2、承担焦作鑫安产品结构调整有关项目的技术开发。
    3、上海欣晨公司必须不定期地向焦作鑫安提供有工业化价值的项目信息。
    4、对焦作鑫安自行寻找的项目, 配合进行项目的前期技术判断与市场判断工 作。
    5、根据焦作鑫安要求, 指导与帮助代招聘的公司人员进行相关产品的市场调 研工作。
    6、协助焦作鑫安进行技术人员及工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焦作鑫安的义务:
    1、提供尽可能完整、真实的情况与资料协助上海欣晨公司做出正确技术判断。
    2、提供尽可能充分的便利条件帮助上海欣晨公司开展技术顾问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上海欣晨公司年度技术顾问费用1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