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于2007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停产已达两年之久,且无望恢复生产;职工放假休息,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费;自2006年7月以来,公司职工生活费、水电费全靠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协调筹措资金支付;公司债权人因公司无力支付所欠款项,已向焦作市中级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至今法院尚未受理;公司的资产重组事宜仍无进展,无重组方与公司进行接触、洽谈。
    公司流通股股东就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在商讨与修订之中,公司新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将对股改的进程及时公告。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赖步连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股改问题正在于有关方面积极进行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