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方案于2006年12月30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网上交流、走访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汇集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动议股东做了反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沟通结果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月11日复牌。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及《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