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1年4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2001年4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有关分红派息及转增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4,015,596.94元,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提取10 %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各2,388,409.69元后,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6, 739 ,136.59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977,914.15元,以2000年末总股本80,859,805 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转增4股进行分配。社会公众股股 东扣税后实际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0.08元转增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本次派息分红及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01年5 月1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01年5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截止2001年5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焦作碱业”股东均可参与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社会公 众股的股息分红及全体股东转增的股份通过深圳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于2001年5月 21 日划入其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国有法人股与高管人员的股息在本公司财务部领取)。 若投资者于2001年5月18日办理了“焦作碱业”的转托管, 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股息和转增股。
    四、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一、未流通股份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国有法人股 50,127,805 10,025,561 20,051,122 30,076,683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30,732,000 6,146,400 12,292,800 18,439,200
其中:高管股 28,288 5,657 11,315 16,972
三、股份总数 80,859,805 16,171,961 32,343,922 48,515,883
本次变动后 所占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80,204,488 61.99%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49,171,200 38.01%
其中:高管股 45,260
三、股份总数 129,375,688 100%
    五、本次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本公司总股本由80,859,805股增 至129,375,688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00年度每股收益为0.186元。
    六、特别提示
    公司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28号
    咨询电话:(0391)2925951-256
    联系人:韩景利
    传真:(0391)2919211
    
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