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纯碱生产主要大型设备高炉、碳化塔、吸氨塔及废渣液综合利用设备超期运行,腐蚀严重,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构成重大隐患。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于2005年6月13日对纯碱厂、氯化钙厂、热电厂等单位的设备进行停产检修。同时,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工作推进缓慢,置换资金迟迟不到位,2005年8月,公司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为加快实现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决定终止纯碱、氯化钙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公司预计上述主营业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生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13.3.1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获批准,从2005年11月14日起,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同时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证券简称"焦作鑫安"自2005年11月14日起变更为"ST鑫安",股票代码仍为"000719"。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资产重组,实现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全面启动药业和精细化工的生产,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