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5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同时发出本次董事会需审议的《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05年8月1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符合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通讯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