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11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 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4人,1人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定 程序。会议由董事长张希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经营状况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全年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256560484.71元,利润总额27645089.38元,净利润24015596.94元。按照《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88409.96元,提取法定公 益金2388409.96元,加上1999年未分配利润 26739136. 59 元 ,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5977914.15元。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实施以2000年末总股本80859805股 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转增4股进行分配,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此分配预案须提交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⑴ 公司在2001年度利润分配至少一次。
    ⑵ 公司将根据2001年盈利情况和以前年度转存情况按不低于10 %以上的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分配。
    ⑶ 分配形式:分配将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
    ⑷ 上述2001年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未来实际发展情 况,保留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5、审议通过了聘任韩景利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解聘郜先锋先生的证券 事务代表职务。
    6、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