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收悉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集团")公告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112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苏宁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苏宁集团因持有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50.06%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有关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2005年9月1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发的《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江苏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公司将根据此次股权变动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