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10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399,739,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 含税),代扣所得税后,实际向个人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4元人民币。
    二、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2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3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4日
    4、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领取办法:
    (1)国家股、法人股和高管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公众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01年7月4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划入其资 金帐户。
    (3)若投资者于2001年7月3日办理了“吉林纸业”的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 券商处领取。
    三、咨询事宜
    1、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咨询电话:0432-2703225
    3、传真:0432-2773695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