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4日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0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0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7480万元,扣除 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939万元、5%法定公益金469万元、20%任意公积金1641 万 元,加上累计未分配利润22806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27237万元。本年度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399,739,0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人民币0.8元(含税),剩余24039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该预案需经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本公司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公司拟在2001年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 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0-40%。
    3、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0-40%。
    4、分配方式拟采用派发现金的方式。
    5、以上分配政策在实施时,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盈利情况对分 配政策做出调整的权利。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预案》。
    1、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人民币叁亿玖千玖百柒拾叁万玖千零捌拾元”;
    2、股本结构修改为“普通股总数为39973.908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0009.808 万股,其他股东持有19964.1万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决定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63.33%股权的意向》 。
    我公司现持有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63.33%的股权。 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了“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63.33%股权的意向”,具体转让方案 待定。
    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为工业企业,注册于吉林市高新区,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法人代表为徐柏玉。该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该公司现有资产 49226万元,负债34329万元,净资产14897万元;2000年实现净利润1388万元。
    以上二、三、四、六、七项需提交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