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04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九点在本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0)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1)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04年4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持股权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4年4月26日9:00—16:00
    3、登记地点: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联系电话:024-23836008
    传 真:024-23836008
    联 系 人:姜小姐、孙先生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上午9:00—12:00点。
    2、出席会议的股东凭出席证领取资料进场。
    3、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