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于2003年10月20日在本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的4名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姚海星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
    3、关于同意召开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