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12日至13日,中兴_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9楼 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到会董事8名,公司5 名 监事全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告的决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0年公司实现利润63.57万元,按10%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 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50.85万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914.31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 ,965.16万元。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尚未竣工,急需资金。今年利润不分配, 也不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2001年利润分配意向;公司预计在2001年度结束后分配一次利 润,2001年其他时间不再分配。公司2001 年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公益金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50%,公司200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不分配。 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的权 利。
    六、 通过了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