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编造虚假会计资料、募集资金使用虚假披露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予以了公开谴责。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违规事实,并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继续切实整改,依法运作,确保会计资料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