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501号丰乐国际大酒店四楼四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大香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85,033,249股,占公司总股本225,000,000股的37.79%。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六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二〇〇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华证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7,153,841.2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159,574.56元,加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35,038,186.48元,减支付的普通股股利6,750,000.00元,200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82,453.20元。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期末公司总股本2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共计6,7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公司、丰乐香料公司各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85,033,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公司与安徽双墩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肥市种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人,对该项议案表决予以回避,议案由参会其他股东进行表决。
    同意票数82,24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益如
    3、结论性意见: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