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确认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如下议案:
    一、《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正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2.5%的股权的议案》;
    二、《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东莞市金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正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2.5%的股权的议案》;
    三、《关于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