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5日上午 9时在公司5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114,221,844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杨志茂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01年度审计报告》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2001年度报告》及《2001年度报告摘要》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5、《关于计提和核销2001年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572,598. 60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181,295.4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590,647.71元后,本期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800,655.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7,870,063.19元, 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96,670,718.66元。
    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231.15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10,661,806.68元, 其余 86 ,008,911.98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案》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8、《董事、监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9、《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对董事候选人厉怒江先生、邓照祥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诚颖先生、梁笑莲 女士及原提名股东更换董事胡衬婵女士的提议,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⑴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 对,同意增补厉怒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⑵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 对,同意增补邓照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⑶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 对,同意增补何诚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⑷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 对,同意增补梁笑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⑸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 对,同意原提名股东更换董事胡衬婵女士的提议。
    10、《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2、《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3、《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4、《独立董事制度》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5、《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制度》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114,221,84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关于提议增补蓝永强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临时提案
    该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以68,893,9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弃权,0 股 反对,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汤云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 的规定,符合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