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5月27日接第二大股东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荣富公 司”)书面通知,荣富公司因向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借款4,000万元,将所持有的 本公司法人股23,000,000股,占总股本15.1%( 荣富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44 ,170,342股,占总股本29%),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东莞分行,质押期至2003年5月 21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