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4月12 日在东莞 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 拟定的收购东莞荣轩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67%权益、向广东金泰企业集团公司出售弹力丝厂资产的议案内容合法, 保障了上 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有利于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优化公 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素质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就公司2000年度运作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报告期内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勤 政廉洁,公司运作健康有序,未发现有违规现象。
    2、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通过对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查,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是真实合法的。 对 公司进行审计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0年财务状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或 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3、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内容合法,并保证了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广东金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