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 年6 月5 日发出召开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内容。2007 年6 月15 日,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议增加本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并书面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76%的股份,提交临时提案的方式、内容符合规定。
    董事会现将以下临时提案公告并作为2006 年度股东大会(7)、(8)、(9)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转让清远市锦龙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2、《关于转让清远市锦龙正达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出售资产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