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15,57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股份”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2、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锦龙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3月27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获得锦龙股份流通权之日(2006年3月27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锦龙股份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承诺履行情况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07年4月11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7615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具体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姓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 名 份数量(股) 的股份数量(股) 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 31599996 7615576 5% 限公司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01682218 66.76% 94066642 61.76% 1、境内法人持股 101649218 66.74% 94033642 61.74% 2、高管股份 33000 0.02% 33000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29306 33.24% 58244882 38.24% 1、人民币普通股 50629306 33.24% 58244882 38.24% 三、股份总数 152311524 100% 152311524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垫付对价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对锦龙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锦龙股份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20099996股已质押。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