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6年11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间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0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⑴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麟实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⑵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鹏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两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6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06年10月27日、30日、31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王子刚、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