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9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麟实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东莞市富鹏置业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将以上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