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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G锦龙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06-17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 年6 月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 年6 月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7 人,公司董事朱颂东先生、陈少东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公司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以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提名人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邓照祥先生、陈建深先生、黄菊香女士、岳鸿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何诚颖先生、梁笑莲女士、黄伟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及任职资格的审查,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董事候选人具备董事履职条件。

    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何诚颖先生、梁笑莲女士如获连任,任期至2008 年6 月30 日届满。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志茂,男,43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朱凤廉,女,42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董事长;现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邓照祥,男,53 岁,曾任东莞市合智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陈建深,男,32 岁,大专学历,曾任无锡侨东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市锦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黄菊香,女,47 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清远市泰和棉纺厂财务科长,广东金泰企业集团财务部长,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主任。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岳鸿军,男,43 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圳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新亚洲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何诚颖,男,43 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浙江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秘书处副主任,大鹏证券公司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联合证券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国信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梁笑莲,女,43 岁,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黄伟成,男,51 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否。

    附件二: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诚颖先生、梁笑莲女士、黄伟成先生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三: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诚颖,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诚颖

    2006 年6 月16 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 何诚颖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何诚颖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何诚颖

    日 期:2006 年6 月16 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笑莲,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梁笑莲

    2006 年6 月16 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梁笑莲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梁笑莲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梁笑莲

    日 期:2006 年6 月16 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伟成,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伟成

    2006 年6 月16 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黄伟成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黄伟成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黄伟成

    日 期:2006 年6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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