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朱颂东先生、陈少东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公司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拟作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作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作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拟定为人民币60万元。
    五、审议通过《一年内应收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估计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应收款项的收款风险后,为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将现行一年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5%的会计估计政策,变更为一年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不作计提。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一至五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