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1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朱颂东先生、陈少东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5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540,647.49元,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82,875,271.2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5,339,239.47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51,119.50元,按5%的比例提取公益金25,559.75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为合并时调整的子公司当期计提的盈余公积中属于母公司的数额)6,140,497.52元,报告期内执行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7,615,576.20元,2005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71,583,165.75元。
    董事会提出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2006年度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中流动资金需要较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