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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G锦龙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3-23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24日。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到账日:2006年3月27日。

    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27日。

    2006年3月2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3月27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锦龙股份”变更为“G锦龙”,股票代码“000712”保持不变。

    2006年3月27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3月20 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 年3月2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 年3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新世纪公司、荣富实业和锦麟投资公司承诺遵守法定承诺。

    新世纪公司、荣富实业和锦麟投资公司保证,如果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承诺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由于新世纪公司和锦麟投资公司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被质押,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得以顺利进行,经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充分协商决定,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荣富实业同意在办理解押手续后,先行代新世纪公司和锦麟投资公司垫付所需执行的对价,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非流通股之间协商解决。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3月23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3月24日              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3月27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恢复交易
                              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所获对价股份到账;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锦龙”;
                             5、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
                              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3月28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   正常交易
                                      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421.9564                 7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165.2250              66.74
    社会法人股                   11421.9564                 75                 社会法人持股       10164.9218              66.74
    高管股                           0.3032
    二、流通股份合计              3809.1960                 2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065.9274              33.26
    A股                           3808.9680                 25                          A股        5065.9274              33.26
    高管股                           0.2280
    三、股份总数                 15231.1524                100                 三、股份总数       15231.1524                100

    六、财务指标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咨询联系电话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邮政编码:511518

    联 系 人:王子刚、温尚辉

    热线电话:(0763)3369393

    传 真:(0763)3362693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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