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方案
    同意黄菊香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意刘光芒先生、陈法堂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黄菊香女士、刘光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谭永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我公司独立董事岳鸿军、何诚颖和梁笑莲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意见,认为上述高管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工作经历和目前身体状况都能够满足所聘任公司高管职责的要求,能保持公司的正常运作。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聘任董事黄菊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相关高管人员简历
    黄菊香女士简历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
    刘光芒,男,35岁,研究生。曾任清远市纺织工业总公司车间负责人、企管部部长,本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清远市染织厂厂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谭永富,男,41岁,大专学历,审计师。曾任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财务经理、审计科长,现任广州市冠富实业拓展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