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邓耀辉先生已于200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辞去董事职务),实到董事8人,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决定于2004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定于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清远市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报告》及《2003年度报告摘要》
    (4)、《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董事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中的第3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0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
    3、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4、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c、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清远市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10楼董秘室。
    (3)、登记时间:
    200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5、其他
    会议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王子刚 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